2016年第3批:钾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6/9/28 16:13:00 来源: 转载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6年第3批,共抽查了河北、浙江、山东、四川、云南、青海、新疆等7个省、自治区32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钾肥产品。包括农业用硫酸钾、氯化钾、农业用硝酸钾3个品种。
本次抽查依据GB 6549-2011《氯化钾》、GB
20406-2006《农业用硫酸钾》、GB/T 20784-2013《农业用硝酸钾》、GB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氯化钾产品的氧化钾、水分、包装标识等3个项目;农业用硫酸钾产品的氧化钾、游离酸、氯离子、水分、粒度、包装标识等6个项目;农业用硝酸钾产品的氧化钾、总氮、氯离子、水分、包装标识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氧化钾、游离酸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12。
附件:附表1-12钾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