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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DDT

2015/5/19 15:15:00 来源: 标准 作者:管理员

台湾地区卫福部”201554日表示,参照行政院卫生署”2005112日卫署药字第0940338432号公告及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23条第1项规定,含有DDT成分的玫瑰花瓣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并自200661日起,禁止贩卖、供应或意图贩卖而陈列。

食药署现已责成地方卫生局协助该原料等流向追踪调查,若调查结果确有损害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将按消费者保护法36条规定,要求厂商限期下架回收相关产品。(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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