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7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
2015/7/21 17:16:00 来源: 标准 作者:管理员
从2015年7月1日起,出口到苏丹的产品必须符合苏丹标准,不符合苏丹标准的产品将被退运。苏丹出台此规定是为进一步打击劣质产品和质量违法行为。
为维护我国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与苏丹进出口监管总局进行了磋商,要求苏丹承认中国标准。经过协商,双方签署了会谈纪要,苏方同意第一步仅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实施上述要求,涉及449个苏丹标准,其余产品同意中方要求,继续按照中国标准组织生产。
为此,IETP提醒相关企业,重视苏丹对进口产品的新要求,尽快熟悉与本公司产品相关的苏丹标准,避免出现退运等现象,造成经济损失。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可以点击下方链接,下载苏丹标准目录,并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