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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外贸新“国十六条”解读:出台迅速及时 目标分工明确

2014/6/3 17:03:00 来源: 标准 作者:管理员

    新华社信息北京电  5月20日国新办召开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张骥深入介绍了稳外贸新“国十六条”的出台背景,并表示当前分工已经按条目细化到相关部委,将逐一、尽快地转化为外贸稳定增长的动力。
    记者观察到,本次稳外贸新“国十六条”是在今年中国外贸形势严峻复杂和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出台的。与2008年国际市场需求大幅萎缩而导致外贸回落背景不同,今年外贸回落的主因是国内对外贸易结构不合理以及成本的显著提高。
    基于今年贸易增速回落的主因,张骥认为,稳外贸新“国十六条”有的放矢从八个方面对贸易予以支持:一是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二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三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四是改善融资服务;五是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六是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七是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八是改善贸易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基于经济稳增长的急迫性,本次外贸政策出台时间紧广度深,据张骥介绍,文件出台从3月27日商务部召开第一次部门协调会,到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一共花了不到40天的时间。同时鉴于对外贸易是系统工程,参与政策的制定的除了17个部委以外,还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两个政策性金融机构。
    分析认为,稳外贸新“国十六条”的出台迅速及时反映出中国政府对经济合理增长区间的预判把握,尤其是在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过程中,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才是第一前提。事实上,针对促进外贸发展来说,调结构和稳增长并不矛盾,比如,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以及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等结构调整,都有利积极促进贸易领域变革从而带动整体经济发展。
    具体到政策细节上,张骥也认为亮点颇多,政策首次将出口与进口并重以推动对外贸易的平衡以及协调发展;同时也首次提出,要稳定政策,创新模式,有序地向中西部转移加工贸易;并且还兼顾了不同的贸易主体和贸易方式,分类别提出了要求和政策支持。
分析认为,本次稳外贸新“国十六条”体现了“分类管理”的中心思想,通过针对不同级别类型的企业出台不同的细化管理规定以及政策支撑,放弃传统“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将有利于释放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力以及发展动力。
    张骥认为,稳外贸新“国十六条”也贯彻了深化改革的精神,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减少行政审批,简政放权。他以商务部为例,指出凡是在进出口环节有的管理职能,都要一一梳理进而简化或清理。
    张骥在发布会现场特别强调,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17个部门已明确分工,并细分了36项具体政策和措施。每项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而且有责任和时间表,从现在起两个月开展细化政策的集中落实工作。
    分析认为,稳外贸新“国十六条”政策的时间分工以及明确责任,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外贸的发展重视。从中国当前存在的产能过剩和资源环境等问题来看,继续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显然已经难以持续,同时中国消费也面临着较大的瓶颈压力。因此,着力于结构调整促进贸易发展将成为中国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砝码。(王朝阳、张欢、马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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